9月22日晚,A股上市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大智胜”)公告,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川大智胜还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等人被出具警示函。
川大智胜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化等。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53.12万元,同比增长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51.92万元,同比减亏10.22%。川大智胜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目前,川大智胜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
根据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川大智胜存在5个方面问题,包括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执行不到位,以及会计处理不规范。
具体来看,在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方面: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2024年4月至今,刘健波分别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 且同时担任参股公司万联传感总经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与万联传感的关联关系,未审议并披露与万联传感在2021年、2024年的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4 年,上市公司与13个关联主体存在业务往来,但未对每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审议并披露。
在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在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以预付款名义,借用上市公司资金1500万元偿还其关联方的银行贷款,至2025年4月归还。借用期间已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上市公司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大智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川大智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游志胜、时任总经理杨波、现任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刘健波、时任财务总监胡清娴、董事会秘书吴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9月22日收盘,川大智胜最新股价报10.27元/股,市值23.17亿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扫描二维码
下载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