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上调

记者10月30日获悉,自11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140元,较此前分别上涨了30元和50元。目前,机票销售平台已经接到航司通知:

  •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40元。
  •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

今年3月中旬,受中东地缘冲突影响,国际油价与航油成本大幅上涨,多家国内航空公司相继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经历了两轮上调之后,国内燃油附加费在6月5日、7月5日、8月5日连续三次下调。此后,10月10日起,燃油附加费上调,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为5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为90元。11月5日起将再次上调,分别为80元和140元。

图片来源:飞常准

燃油费指的是飞机飞行燃烧的燃料所产生的费用,飞机所用的燃料昂贵,飞行成本非常高,所以航运公司会根据燃油价格的波动来收取额外的燃油费。(北京日报社原创新闻作品)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北京日报App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1664

扫描二维码
下载手机客户端

分享到
点击下载图片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