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小额贷款业协会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继《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后,行业自律层面对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其中,线上展示强制阅读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10秒”的要求,直指此前部分平台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
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要求线上贷款必须通过弹窗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算清所有息费,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在强制阅读时间设置方面,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各平台执行标准并不统一,绝大部分平台设置了10秒,但亦有主流平台只设置5秒。
此次发布的《规范》对此作出统一要求:贷款人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通过单独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统一制式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强制阅读时间应足以使借款人充分了解综合融资成本情况,原则上不得低于10秒。这意味着,此前部分平台5秒的“快闪式”展示将面临自律约束。
《规范》明确,贷款人是明示工作的义务人,承担主体责任。贷款人通过合作互联网平台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可委托平台按“便于触达借款人”原则展示综合融资成本,但主体责任不转移。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时,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采取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年化水平,加总计算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不得使用“日利率”“月费率”等形式替代。
在展示方式上,线下办理的,应在签约前清晰、完整出示统一制式的综合融资成本表格,借款人阅读后签字确认;线上消费场景办理分期付款的,还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统一制式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有关信息。贷款人应在营业场所、官网等渠道披露正常履约情形下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并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纠正,情形严重的应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自律管理方面,各行业协会将共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自律管理体系,开展自律检查。对违反监管规定和自律要求的会员单位,依法依规采取自律措施,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报告有关部门。
《规范》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后开展的个人贷款业务应按照本规范执行。存量存续业务可执行原有规定,同时鼓励贷款人参照《规范》主动提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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