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休闲解压都爱玩真人CS,沉浸式对战刺激又好玩,但对战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在游戏中没戴护具受伤,能不能追责其他玩家,要求全额赔偿?海淀法院近日审理判决了这起案件。
宋先生称,他在某景区参与真人CS对战时,被李先生未成年的孩子用水弹枪打伤眼睛。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后,诊断为右眼球挫伤、右眼前房积血等。宋先生认为,打伤自己的是李先生的未成年儿子,自己的损失应由李先生赔偿;同时景区运营方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将二者一并起诉,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5809元。
面对起诉,李先生辩称,其子并无侵权行为,不排除其他参与者击伤宋先生的可能性;且宋先生作为成年人,明知游戏有风险,即使游戏运营者不提供防护装备也应当自行佩戴,但他并未佩戴护目镜和头盔,宋先生本人有过错。景区运营方则认为,宋先生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不合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李先生向宋先生转账5000元,并陪同宋先生前往医院就医,但并未确认侵权行为是其子所为。李先生提交了事发当天真人CS游戏现场的视频及照片证据显示,游戏现场杂草丛生,树木林立,环境复杂混乱,参与人数众多,且宋先生未佩戴护目镜和头盔。
景区运营方提交的现场照片和视频证据显示,活动场地入口处的《真人CS游客安全须知》明文要求:真人CS游戏采用真实对战枪具,子弹为水弹,具有一定危险性,一定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严禁私自操作;游玩前,务必穿戴好迷彩衣裤,戴好头盔护目镜,缺一不可,因自身原因在游玩中私自摘护具所造成的伤害,由个人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已查明的事实以及现有证据来看,首先,仅凭宋先生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以及李先生向其转账垫付医药费、协助其就医的情节,不能当然推导得出李先生之子就是导致宋先生右眼受伤的实际侵权人。其次,根据宋先生所述,当时其和家属一起玩,由此可知,事发时宋先生四周有效射击范围内并非只有李先生之子一人,其主张李先生之子就是实际侵权人明显依据不足。最后,真人CS游戏本身具有一定风险性,自愿参与该活动的主体理应对自身安全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而本案中,宋先生在未佩戴护具的情况下即开始活动,置自身于更高的风险境地,明显对其损害后果负有主要过错,应对本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综上,现宋先生要求李先生对其所受伤害承担民事责任之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景区运营方作为案涉真人CS活动所在景区的运营者和管理者,理应采取妥当措施以醒目的方式提示游客游戏风险,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并安排适量人员对游戏的开始和进程予以照管,以便能够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而本案中,景区运营方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事发时尽到了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妥当地处理了宋先生受伤的事件,因此景区运营方对于该事故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现有证据认定,宋先生自身应承担70%的责任,景区运营方应承担30%的责任。
最终,海淀法院判决景区运营方给付宋先生3542.7元。宣判后,宋先生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甘冒险”条款,即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换言之,即受害人事先了解某项行为可能伴随着风险、损失或事故,但仍自愿为此行为,并同意自行承担可能的后果。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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