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属退还1.9万元!再次重申了“无过错不担责”的共识

湖南祁东县老人进店休息离世店家遭索赔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据人民日报报道,826日下午,死者家属将此前收取的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全额退还店主一方。在当地有关部门见证下,双方签署《见证书》。死者家属表示,经此事,对法律有了更深认识,没有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

1.9万元退回来了,这场全网关注的纠纷终于可以画上句号。值得肯定的是,老人家属在舆论和法律中重新审视事件,认识到接受补偿的不妥,并主动退款、公开致歉。面对争议,知错就改、及时纠偏,值得尊重。公共讨论的目的,从来不是把谁钉在舆论柱上,而是通过个案厘清是非、凝聚共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场风波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回看事件始末,事实其实并不复杂。老人自行走到棋牌店门口休息,随后突发疾病,店主发现异常后积极施救并拨打急救电话。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老人系突发疾病死亡,无外力伤害、无争执冲突,排除刑事案件;参与调解人员同样明确表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店主存在过错。既无侵权行为,也无过错依据,那么按照法律原则,店主自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可老人家属起初认为,老人是在棋牌店出的事,店主应该为老人的离世负责;店主念及老人是街坊邻居,如今不幸离世,根据当地风俗援引同类事件,主动提出补偿。

这种思维或许出于朴素的善良,或许出于总得有人负责的想法,只是这种模糊的“情理判断”,很容易把无责者推向“花钱买平安”的窘境。久而久之,“谁碰上谁倒霉”“谁善后谁埋单”很可能取代“谁有错谁担责”,从而抬高社会互助的心理成本。公共讨论和司法实践,正是在校准这种偏差: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责任;善意施救,更不该成为被追责、遭索赔的理由。

无过错不担责,之所以值得反复重申,恰恰因为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习惯用人情”“惯例替代责任判断。据报道,2020年,湖北省襄阳市一人吃霸王餐,逃跑过程中自行摔伤,反要求店家赔偿数万元医疗费;2025年,有法院公布典型案例,段某在电梯内抽烟,邻居杨某上前劝阻,双方争辩后段某突发心脏病离世,段某家属索赔40余万元……“伤者为大”“死者为大”的人情可以理解,但息事之前先要明理,止争之前先要定分。责任认定终究要回到事实、证据和法律,不能因为一方遭遇不幸,就把损失转嫁给没有过错的人。近年来多起类似案件中,法院之所以没有支持相关索赔,守护的正是这一基本原则。

有过错才担责、无过错不担责,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责任边界。愿这场争论,能成为更多人的一堂法治课:同情不能代替责任划分,惯例不能超越法律规则,善意更不应付出额外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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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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