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科技发展一日千里,大国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在建设科技强国的新征程上,我们既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奋力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又要大力发展科普事业,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厚植自立自强发展科技的沃土。
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二者皆不可或缺。没有科学理论和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就会在激烈竞争中受制于人,无法实现赶超引领。与此同时,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科普事业的发展,明确提出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科普法的修订实施,更是从法律层面上提升完善了科普事业发展的规范和保障。如何让中央决策真正落到实处,让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律“长牙齿”,真正发挥推动科普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新修订的科普法强化了科普事业的重要地位,从组织管理、社会责任、保障措施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安排,为解决科普工作的痛点堵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近年来投入大量资源,已取得巨大的进步。但毋庸讳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普基础设施的数量、质量和分布上仍有不足。我国目前每百万人仅拥有约0.4座科普场馆(如科技馆、博物馆),与美国等国每百万人拥有约4-5座科技馆有较大差距,县级以下地区科普设施(如社区科技活动中心、乡村科普站)严重不足,基层科普网络覆盖亟待完善。科普资源的分布不均,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以及特定社会群体,如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难以获得足够的科普服务。
针对科普基础设施不足,我们需要严格落实新科普法中所规定的保障措施。各地是否做到了将科普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是否做到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如何出真招实招?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是否常年向公众开放并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优惠?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答案。一部好的法律只有真正落实,才能收获好的效果。
在科普模式创新方面,广大科学工作者任重道远。传统科普以既定知识传播为主,一些科技场馆展项长期不变,与前沿科技的最新发展现状相脱节,展品以静态展示为主,缺乏互动性、创新性,科普策展、教育人员专业化程度不足。这种科普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亟待与时俱进。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四个面向”锚定了新时代科普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只有不断创新理念和方式,紧密贴合国家战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需求,科普事业发展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科普虽然具有公益性质,但不能仅凭“用爱发电”。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壮大,需要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以形成科普产业的内生动力。2024年10月,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的科普项目——甲状腺癌防治技术培训,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成功实现科普成果转化。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科普效果和市场效应互促共进,能够大大激发各方力量的参与积极性。完善科普创作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科技成果以科普作品形式走向市场,有助于调动更多社会力量投身科普事业。
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新科普法中专门增加“科普人员”一章,提出“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从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
激励各类科学界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科普人才的“蓄水池”才能永葆源头活水。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共有科普专、兼职人员215.63万人,同比增长7.99%。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群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科普工作中,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产品和服务。
一线科学家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结合运用传播规律和技巧,打破科研与公众间的壁垒,形成“科普+”的良好效应。中国科学院院士、火山地质与第四纪地质学家刘嘉麒主动“触网”,在短视频平台开设科普课堂,用亲切风趣的语言表达,把高深的地质学专业知识讲得通俗易懂,受到许多网友喜爱。
中国科协在科普职称评定工作中,将网络阅读量“10万+”的优秀科普作品等同于发表论文,体现出对传播效果的重视。以人才评价、职业路径、激励机制等改革为牵引,强化效果导向,有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主动投身科普事业,让更多优秀科普人才脱颖而出。
全媒体时代,科普工作不再囿于线下场馆,线上可以打造“永不关闭”的科普活动。同时,网络海量信息良莠并存、真假难辨,更凸显了科学普及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帮助公众提升科学素养、甄别虚假错误信息成为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
让科学“飞入寻常百姓家”,新时代科普工作大有可为,且必将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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