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法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并附上相关典型案例,直击科技创新审判的痛点难点,提出25条共计98项政策举措,要让“真创新”得到“真保护”,“高质量”赢得“严保护”。回望过往,我国在保障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已迈出坚实步伐,此次举措无疑是又一次有力实践。在科技创新的征途上,科技工作者不懈探索、加速前行,同时秉持科技向善的理念,究竟靠什么支撑?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意见》谈及的政策举措剑指科技创新在法治保障上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给予了针对性的回应。这种务实态度,有助于促进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进一步认知和关注,也揭示出一个道理,那就是法治在国家科技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激发创新活力、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保护创新成果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职能。着眼于现实痛点,相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保障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比如,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作用,加大对技术秘密、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持续提升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法律意识,大力倡导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文化,等等。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年1月1日起,17年来首次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正式施行。建立差异化、超常规资助机制,为“非共识项目”开绿灯,开展“原创探索计划”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备受好评。继续加快形成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多策并举,次第花开。科技探索的每一次进步,不只拓展人类认知疆界,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对世界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大国都希望抢占命运的主动权,我们国家作出了“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部署。从成效上看,中国创新动力强劲、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是10年来创新力上升最快的经济体之一。亮眼成绩令人鼓舞,但我们也要看到,科研攻坚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除了技术难题,体制机制、法律伦理等方面也频现梗阻,很多时候,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就开始冒头。从科研人员的激励,到科研成果的转化,再到新兴技术的应用,一些掣肘因素的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拖慢了科技创新步伐。众人拾柴火焰高,地方政府、各级学会及学术共同体主动担纲,汇聚合力,多措并举。加强与科技社团组织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与监督职能,以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科技创新的伟大成就,正是源于每一份力量的汇聚与积累。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这些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技术霸凌主义进一步抬头。一些国家为了利用其技术优势控制产业链价值链,大搞单边制裁、极限施压,极力阻碍我国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这个意义上,科研创新面临的压力挑战无疑更大。在此局面下,我们更需要提倡交流合作,加强对话,求同存异,“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努力营造一个良善、积极、合作为先的氛围,科研工作者才能轻装上阵。“国际环境越复杂,我们越要敞开胸怀、打开大门,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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