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案e审丨销售存在质量缺陷的适老化产品并进行虚假宣传,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货不对板?虚假宣传?

销售有质量缺陷的产品

欺诈老年人

将面临惩罚性赔偿!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老年人)为照顾长期卧病在床的母亲,在被告经营的网络店铺购买了某品牌电动护理床及床垫。周某收货使用后发现,涉案床垫无法正常工作,且床体出现电机推杆单侧磨损导致翻身失控、护栏销钉脱落等安全问题。周某认为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床体结构与宣传图片不符,遂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关于质量问题,经查涉案防褥疮气床垫未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要求进行标示,不符合指导原则明确的通用要求,且床体部分出现的功能失控、安全部件脱落等问题,已超出正常使用损耗范围,因此,法院认定涉案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同时,被告发布的宣传详情页图片在产品关键结构上与实物存在多处不符,该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裁判结果

判决被告退货退款并向原告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

法官说法

适老化产品直接关系到老年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因其功能针对性强,受到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的关注。正因为如此,适老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易对老年人产生更大的影响甚至危害。本案中,被告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法院判决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具有显著的警示意义。本案裁判有助于督促适老化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严守诚信底线,确保产品宣传描述真实,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从而推动适老化产品与服务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法官简介

法官  潘昌

潘昌,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法官,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法官丛书,执笔的关于数字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的调研课题获北京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奖,在《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刊物发表多篇文章。

供稿:潘昌

编辑: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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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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