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远飞)昨天上午,“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论坛”在京举行。论坛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和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共同承办。与会的100余家行业单位在论坛上共同签署了《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北京宣言》,向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盗版行为说“不”。
北京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首次将电视版权与新媒体版权分别销售。中央电视台在取得电视转播权后,又于2007年12月18日向国际奥委会单独购买了北京奥运会的新媒体转播权。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享有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对北京奥运会赛事进行新媒体转播(包括视音频)的独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