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力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立柱架梁”和“添砖加瓦”,开辟了新时代依规治党新境界。我们切实感受到,党内法规制度靶向越来越精准、内容越来越具体、体系越来越贯通,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我们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指引、优化了工作路径。
靶向更精准,为基层破解治理难题提供有力抓手。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持续走深走实,我们的一个突出感受是,法规制度对权责划分、履职要求的规定愈发清晰完备,对于破解基层容易存在的责任模糊、落实不到位等治理难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比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准划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清单。根据上位法规精神,我区出台《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构建全链条责任落实机制,针对性解决责任虚化、落实浮于表面等问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落细,基层治理更加顺畅高效。
内容更具体,为基层监督执纪划定清晰标尺。近年来,党内法规制度持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问题越来越聚焦、内容越来越具体,既不断细化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标准和义务要求,又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更为清晰明确的监督执纪标尺。比如,《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聚焦村社小微权力廉洁风险划定行为禁区,补齐基层干部日常监督制度短板。我区通过开展纪法宣讲、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明晰纪律底线、规范履职行为。同时我们根据上位法规制度,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处理处分决定执行等规定,持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体系更贯通,为基层监督释放治理效能提供制度保障。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系统集成水平持续提升,尤其是在监督制度设计上,系统规定各类监督主体职责定位、科学规范协同联动流程,使基层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基层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立党内监督统筹总框架,夯实监督工作制度根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健全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等等。依托法规体系指引,我区着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协同联动,将监督嵌入工程招投标、惠民资金发放等重点事项,实现风险隐患早识别、早处置,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实际成效。
(作者系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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